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

養牠就別遺棄牠

很喜歡《神犬萊西》這本書。念小學時第一次閱讀,就深深被吸引。
書中男孩和忠犬之間的冒險故事,讓我感動又羨慕,當時還立志要養一隻像那萊西那樣忠心的狗。
我這個美夢,很快就給我母親給“破壞”掉。知女莫若母,她對我這個女兒做事三分鐘熱度的個性瞭如指掌,今天要養狗養貓,明天可能就把牠們拋諸腦後說再見。
當年做不成萊西的主人,讓我的童年留下一個小小的遺憾。除了幾年前一時貪玩養過幾隻打架魚,直到現在,我都不曾正式養過寵物。可憐那幾隻小生命,就因為我的貪玩,最後一一被我送上了西天。這件事讓我很內疚,從此更不敢想要養寵物。
今時今日,養寵物已經成為一個時尚的嗜好,也不再局限於養貓養狗。除了老鼠、魚及鳥,時下年輕人更興起養蜥蜴養蛇,甚至養蜘蛛螞蟻這些玩意兒。但是,他們當中,到底有多少人可以“侍奉”他們的寵物到老死?我的質疑並不是沒有根據的。現代人連含辛茹苦生他養育他的父母都可以往老人院“丟”,你又怎麼能期望他們對自己的寵物負責呢?我實在很有保留。
我國的流浪貓狗數目有增無減。走在街頭,隨時隨地可看到可憐的小動物在街邊覓食遊蕩,當中有許多還生病、毛髮掉落或滿身傷痕,叫人看了心酸。遇到好人,牠們說不定還可飽食一頓甚至被收養,遇到變態的,不但被虐待一番,甚至還被折磨至死。雖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不時舉辦醒覺活動,並通過報章呼籲人們養寵物要三思,不要隨意遺棄寵物,但始終無法取得顯著效果。每年被遺棄的寵物比被領養的還多,而且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。
現在,這些不負責任的人有難了。獸醫局決定修改虐待動物法令,以對那些虐待及遺棄動物的人士施以重罰。犯者除了被罰款1萬令吉,還會被監禁6年或兩者兼施。加重刑罰,也許不是最佳的解決方案,但或多或少可以減少虐待及遺棄動物的問題發生。如果要根除問題,人們必須改變本身的思想與態度。現代人什麼都強調人權,卻忘了動物也有屬於牠們的權益。如果要養牠們,就要對牠們負責,好好愛護及照顧牠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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